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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汽车衡的检定处理和周期该怎么样?
检定和随后检定合格的电子汽车衡,应出具检定证书,盖检定合格印或粘贴合格证;应注明施行检定和随后检定的日期以及随后检定的有效期;应对可能改变秤计量性能的器件或直接影响到称量值的部位加印封或铅封。使用中检验(其zui大允许误差应为检定时zui大允许误差的两倍)合格的秤,其原检定证书与印封或铅封仍保持不变。
检定和随后检定不合格的秤,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出厂、销售和使用;使用中检验不合格的秤不准使用。
秤的检定周期zui长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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